10.19735/j.issn.1006-0863.2020.05.13
国家主导下的社会创制:城市基层治理转型的"凭借机制" ——以成都市武侯区社区治理改革为例
治理转型往往遵循非线性逻辑,人们多谈治理转型而少谈转型的中间过程和"凭借"机制.文章基于"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条件论"与"国家自主性"理论,以成都市武侯区的改革为例进行了分析.在社会压力与属地责任的背景下,城市基层推动了权责分流:横向上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纵向上推动小区自治,形成"社综院治"模式.研究发现:在社会力量薄弱的条件下,国家既创造社会伙伴,同时又使其运行在制度框架内,是为"国家创制社会"的机制;"寓管理于社会创制之中"是中国基层治理转型的"本土逻辑".重要的是,"国家创制社会"将国家偏好与社会偏好"桥接"为一个连续体,既维护了"治权统合",又选择性地调整了治理要素,从而增强其合法性与自主性.
国家创制社会、基层治理转型、社区治理、国家自主性
D035(国家理论)
国家自科基金"中国城市封闭社区的空间生产、社会效应与治理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时代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研究";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迈向小康社会后天津市社区治理现代化体系研究"
2020-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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