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6.01.004
从严治理“为官不为”的思考
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在于公职人员要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法治政府有法律的立法问题,有条件的创设问题,但是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来讲,就是公务员、公职人员,要真正的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行政管理的过程当中,我的感受是,一半的时间在按照法定的职权在行使职权,一半的情况在与人治的管理状况、管理线上作斗争.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这是一个全民社保、平等体现全民公平的一个很好的法律,但是实施起来,却花了一年时间在清理吃空饷,要解决历史上用人不公、用人违规的问题,这是难以想象的.
建设法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职人员、行政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用法、行使职权、守法、立法问题、管理状况、法律、创设问题、公务员、保险法、社保、历史、公平、斗争
D91;D6
2016-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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