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5.07.05
对抗型与协同型监管模式之比较
随着监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在西方国家社会性监管领域逐渐形成了两种监管模式:对抗型监管模式与协同型监管模式.本文以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为例,从心理和理论基础、监管责任、政府角色、监管机构设置、规则类型、监管补性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两种模式的比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认识国际监管体制发展的总体态势,即两种模式并存但协同型监管逐步增强.同时,这一比较也可以为完善我国监管模式提供方向性指导,即立足于对抗型监管,通过逐步吸收协同型监管模式之长来构建我国监管治理体系.
监管模式、监管治理、职业安全健康
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构建合作型监管治理体系新范式研究”14BZZ058;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项目“国家公共风险治理体系研究”
2015-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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