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5.05.19
强互惠、非强互惠第三方惩罚与群体合作秩序
第三方惩罚包括强互惠和非强互惠第三方惩罚,它们都是维持群体合作秩序的重要手段。由两种惩罚各自的特点决定了它们在维持群体合作秩序方面具有不同效果,将两者有机结合能更好维持群体合作秩序。相较而言,强互惠因其亲社会性而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惩罚的困境显得更利于群体和谐合作,但强互惠惩罚发挥作用是有条件的,应针对不同社会资本的群体侧重不同的惩罚方式。
第三方惩罚、强互惠、非强互惠第三方惩罚、群体合作秩序
D035(国家理论)
2015-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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