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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82/j.issn.1006-0863.2015.01.23

南通大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制度化探索

引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纷繁复杂,而利益是引起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源.当前,矛盾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因此非诉讼纠纷解决不能依靠单一的力量.南通大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中,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政府是连接矛盾主体与调处中心的桥梁与纽带,社会各种资源在矛盾解决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而矛盾的主体,即当事人,从“影响者”到“参与者”再到“共同治理者”的转变则充分证明了其在大调解中的地位.由此可见,南通大调解正向着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并且不断完善.

纠纷解决、制度化、利益相关者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15-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3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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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管理

1006-0863

11-1145/D

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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