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4.01.07
城市居民自治的发生机制:基于上海经验的研究
通过对上海市11个居委会的调查可以发现,城市居民自治的发生有赖于社会资本的培育、经济资源的开发、公共议题的创设、组织主体的转换等机制的运转,城市居民自治的发生机制不是预先给定的,而是行动者在正式制度建构的政治空间中为了解决工作中的难题而无意识地创造出来的,但是机制在解决问题时表现出来的正面效果,则诱使行动者开始有意识地将同一机制扩展到其它难题的解决上,或者寻找其它机制来解决新的难题,在多重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城市居民自治出现了.
居民委员会、居民自治、发生机制
D632(国家行政管理)
2014-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5-4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