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依申请公开中的政府信息概念
以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为标志,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认了公众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规定了依申请公开制度。至于《条例》的颁布实施究竟是否意味着知情权已经得到了我国法律法规的确认暂且不论,至少它明确认可了公众享有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权。这意味着是否公开、公开什么不再仅是政府机关自由裁量的范围,公众也有权选择自身需要的信息。据2012年各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国务院部门中2011年受理公开申请最多的达7938件,省级政府中最多的达30156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概念、《条例》、2007年、行政法规、公开制度、法律法规、自由裁量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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