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管
本文运用成本收益分析工具,通过对企业与政府混合策略和政府监管力度的分析,指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不能没有政府的监管,但也不能迷信政府严管惩罚的力量.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管应是"适度"的,"过"与"不及"都不能达到监管效益的最大化.政府应树立成本--收益分析的监管理念,不断提高自身能力,适时调整监管方式的资源配置,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的最优边界目标.
企业社会责任、政府监管、监管悖论、博弈、监管力度
F062.6(经济学分支科学)
山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ZS06006的阶段成果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9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