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我国着力推行行政问责,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在问责主体、追责范围、问责的公正性以及被问责官员的重新任用等方面还存在着突出问题.为了提升行政问责的制度化水平、强化行政问责的实效,还有必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公众和大众媒介在行政问责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异体问责;扩大行政问责的追责范围,建立"失职就须担责"的内在驱动机制与媒体舆论引发等外在驱动机制共同发挥作用的联动机制;统一问责标准、保障被问责者的权利,并通过问责过程与结果公开促进问责的公正性;明确复出标准、规范复出程序,建立被问责官员合理的复出机制.
行政问责、追责范围、问责公正
D035(国家理论)
项目编号:2006223的成果之一.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08AZZ001;吉林省社会科学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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