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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82/j.issn.1006-0863.2006.09.017

试论政府公信力和公众的话语权

引用
@@ 哈贝马斯认为:国家和社会之间可以存在一个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的干涉,这便是"公共领域".[1]莫利更进一步说到,公共领域的体制,其核心是由报纸及其后来大众传媒放大的交流网组成的.[2]即公共领域中,大众媒体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在这一平台上利用其强大的技术力量将政府、媒体、公众的交流变得更加全面、直接而深刻,并将这一交流过程和结果广泛传播以影响到更多的公众.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正是提供了这样一个沟通的平台.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中,多元化表达是客观存在的.

政府公信力、公众、公共领域、交流过程、平台、利益多元化、国家和社会、大众媒体、公共空间、客观存在、技术力量、哈贝马斯、广泛传播、大众传媒、互联网、自由、言论、体制、市民、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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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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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管理

1006-0863

11-1145/D

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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