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02.02.006
我国反垄断立法应当关注三大问题
我国新世纪的反垄断立法,应当充分关注WT0、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并善于从中吸取力量、营养和经验,加快立法步伐,加大反对行政垄断的力度和进度;应当奉行新思路,摒弃结构主义,贯彻效益优先原则,将制裁的重点设在滥用优势限制竞争造成效益低下的垄断行为上,并将反对国际垄断涵盖其中;应当在规定"适用除外"制度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努力创设足以对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实行有效监督和制裁的新制度.
WTO、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反垄断立法
F59;D92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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