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02.02.004
公民道德建设:现时代政府的新职能
公民道德建设并不是政府不能涉足的纯粹的私人领域,而是政府必须承担部分责任的准公共领域.向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政策支持、制度和机制保障以及加强政府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是时代赋予政府的新职能.适应公民道德建设需要,政府的政策、体制、机制及具体的管理行为将发生相应的调整和改革,这也向我国行政改革实践和行政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
公民道德建设、政府职能、政府改革
F27;F8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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