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430/j.cnki.3891.2022.01.009
认罪认罚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问题
认罪认罚的案件应当怎么审,审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01条是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审理程序的重要条文,但在理解和适用上存在不同意见.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应实行简化的审理程序,重在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实体审理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由于其生成机理和特点,对控辩审三方均具有相应的拘束力.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外,法院判决时应当采纳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以兑现对被告人的从宽处理承诺,维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基础.但现行规范本身存在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为维护认罪认罚案件的底限正义,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2款还规定了量刑建议的调整处理程序.正确理解该款规定,有助于消解控审权力冲突,维护认罪认罚制度的正常运行.
认罪认罚案件、审理程序、量刑建议的采纳、量刑建议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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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ZDA126
2022-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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