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430/j.cnki.3891.2021.06.001
我国有组织犯罪刑事防控机制的构建
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趋势为我国有组织犯罪的刑事防控机制带来巨大的挑战,暴露出我国监管制度、犯罪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市场经济制度、基层政权建设存在不完善之处.有组织犯罪企业化发展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健全、公权力管控弱化、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短板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需要健全协同应对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趋势的综合防控机制,具体包括有效应对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趋势的公权治理,精准应对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趋势的市场治理,综合应对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趋势的社会治理.《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的相关规定强化了全社会有组织犯罪的防控意识,完善了有组织犯罪的综合防控机制,回应了有组织犯罪企业化带来的挑战.同时,立法定位也导致该法草案在防控手段方面展现出很强的积极主动性,因而在通过后正式实施时应当谨慎坚守公权行使的边界.
有组织犯罪;反有组织犯罪法;企业化;防控机制;犯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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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022-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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