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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官在刑事程序中的主导地位及其限度

引用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居于主导地位是检察制度历史发展及演变的产物,是对这一角色在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职责权限的理论概括.我国检察机关之职权既贯穿刑事诉讼程序之始终,是主要程序角色之一,其行使又足以从程序上影响甚至决定案件的走向,甚至决定某些案件的实体性结果,因此,我国检察官符合刑事诉讼主导者的角色定位,但仍然需要合理安排检察机关与其他主要诉讼角色如法院之间的权力平衡和程序协调问题.

检察官、主导地位、历史起源、中国语境、内在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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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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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法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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