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刑事司法中的社会参与:主体、模式及完善进路

引用
针对我国刑事司法正在经历从国家意志的“单方表达”向国家意志和社会意志“共同演绎”的演变过程,亟待加强对刑事司法中的社会参与研究.应以“可替代性”和“利益无涉性”作为刑事司法中社会参与主体的界定标准,并以参与主体的驱动机制为划分依据,将参与模式分为“吸纳式”和“关切式”两种参与类型.展望未来,根据社会资本理论中规范、社会网络和信任的相互关系,应从改进参与代表选任、拓展社会参与的有效方式、扩大社会参与的范围和强化社会参与的实质化等方面对刑事司法中社会参与制度进行完善.

刑事司法、社会参与、参与模式、社会资本

6

D925.3;D63;X3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海洋大学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基金项目

2019-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29-14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刑事法杂志

1007-9017

11-3891/D

6

2018,6(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