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控辩平衡问题研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了认罪案件的协商式刑事纠纷处理机制.对试点实践考察后发现, 协商中存在控辩失衡问题, 控诉方掌控协商话语权, 被告方则明显处于被动和劣势地位.制度改革中的”路径依赖”、程序参与者的”个人倾向”以及制度设计的谨慎和制度准备的不足是造成控辩失衡的主要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修正草案) 》中有诸多涉及控诉方权力义务与被告方权利保障的规定.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 促进控辩关系平衡发展, 应从控辩地位平等、信息对称、对话能力相当、对话规则公平的要求出发, 对修改条文进行解读, 以期未来控辩双方通过理性商谈形成纠纷解决的共识.
认罪认罚从宽、控辩协商、控辩平衡、商谈理论
2018-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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