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设路径——基于刑事速裁程序试点经验的研究
刑事速裁程序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构的重要内容,以提升刑事诉讼程序效率为重要价值取向,包含着实体上(刑罚)从轻、程序上从简的制度安排,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以控辩协商为先决条件.从这一实践价值出发,可以将刑事速裁程序试点视为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先行试验,刑事速裁程序试点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与教训在制度安排与试点方案上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完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设计应当重视控辩双方关系的协商性,并通过提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协商能力以确保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重点也将从对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审查转向对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控辩协商的合法性之维度,继而将提高公众对中国司法的信任度作为衡量试点是否成功的根本尺度.
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控辩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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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G641;F293.2
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研究规划项目2013B045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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