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规则的一般性规定与例外性规定
刑事证据规则应具有必要的灵活性,一般性规定与例外性规定相结合是使刑事证据规则保持灵活性的重要方式.在规则结构上,我国证据规则很少采用一般性规定加例外性规定的方式,多数证据规则存在过于绝对化的缺陷.因此,应当对现有的证据规则进行改造,对缺少合理性的证据规则创设必要的例外性规定,使其得以更有效的实施.具体而言,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解释》中的若干证据规则、证明责任分配、证明标准、证明力规则等证据规则中,设置必要的例外性规定,以增强证据规则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证据规则、一般性规定、例外性规定
2016-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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