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省级检察院参与死刑复核监督程序研究

引用
现行《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死刑复核检察监督原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修订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此作了细化规定,其中第606条、607条、609条、611条规定了省级检察院参与死刑复核监督的条件、作用等,有利于防止死刑复核检察监督流于形式,强化死刑复核检察监督的效果,实现死刑复核检察监督中检察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省级检察院的依赖性较强、两级院的衔接程序不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省级检察院的制约不足等问题,应坚持职、权、责相统一原则、检察效率原则、权力制约原则,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履职的客观性、全面性以及死刑复核检察监督的效率、效果.

死刑复核监督、省级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4

2014-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3-8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刑事法杂志

1007-9017

11-3891/D

4

2014,4(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