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力反制证据能力论
在刑事证据理论上,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应然关系是证据能力优先,其次才是证明力问题.但无论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或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中,都存在证明力反制证据能力的现象,即在判断证据能力时,将证明力作为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有证据能力的概念定位、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审查主体同一、发现真实的压力.对于证明力反制证据能力现象,应当从证据能力规则的性质入手为其划定合理界限,将这种反制限制在基于事实认定准确性的证据能力规则的适用中,并且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规范,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证明力、证据能力、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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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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