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
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具有否定性或者终局性且不得具有保密内容的诉讼性法律文书.其向社会公开的范围包括“不立案通知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和“不起诉决定书”等,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包括“门户网站公开”、“公共媒体公开”和“宣告制度公开”.然而,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作为检务公开制度之首创,在公开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范围不一、方式单调、对异议答复不够等问题,为此,需要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一定的改进和完善措施,实现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的全面深入发展.
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宣告制度、实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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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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