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检察官在对抗制审判中如何寻求和实现正义
美国检察官有寻求和实现正义的伦理职责.在起诉阶段,寻求和实现正义意味着检察官要谨慎、善意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仅对其认为有罪的人以适当的罪名和方式向法院起诉.在审判阶段,寻求和实现正义则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即检察官要在控辩双方平等武装、法官中立的前提下实现一种对抗下的正义.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当对抗制有效发生作用的时候,寻求和实现正义意味着检察官要像“热情的斗士”一样,不遗余力的争取胜诉;当对抗制前提发生故障时,检察官既不是被动地接受制度上的错误结果,也不是帮助被告人赢得胜诉,而是作为制度的辅助人,在控诉的同时,进行一定的诉讼关照,尽可能地恢复对抗制的平衡.
检察制度、职业伦理、对抗制审判、司法公正
2014-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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