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3.11.012
试论附条件不起诉之适用问题
为了给犯轻罪、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因短期羁押造成交叉感染,防止因犯罪的印记影响其工作生活,我国修改后的刑诉法设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实行“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其运行应该从适用标准、所附条件、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效力、帮教考察等方面予以细化规范.
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条件、决定、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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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2
2014-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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