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3.08.006
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污染环境罪的理念嬗递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白炽化使得我国的环境保护长期备受冷落,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一格局.考察与梳理刑事立法史,我们会发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污染环境罪的转变,旗帜鲜明地表达出我国刑事立法在环境保护这一主题上的理念嬗递:从盲目抵制犯罪化到积极推行“降低起刑点”;从立法宜粗疏到严密刑事法网;从“惩恶于已然”到“预防于未然”.加强我们这个时代的环境保护,亟需刑法这一手段的积极有效运用.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污染环境罪、理念嬗递
D92;D91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206010173
2013-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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