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3.08.004
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情节严重”
以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并不违反刑法明确性原则.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情节严重,其情节只能是客观方面的情节,而不包含主观方面的内容.情节严重需要行为人认识,对其认识错误是事实认识错误,应采用法定符合说处理.情节严重并非客观处罚条件,在司法适用中要尽量减少不明确的解释,并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达到情节严重.
情节、情节严重、构成要件要素、司法适用
D92;D9
2013-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