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3.06.011
论重罪羁押之改革完善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了有关“重罪羁押”的规定,即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一律逮捕.该规定不仅在立法例上,缺少有说服力的参考依据,也与无罪推定原则、比例原则并不相符,偏离了羁押保障程序顺利进行的目的.对于涉嫌重罪的犯罪嫌疑人,也应当坚持逮捕的一般标准,有妨碍诉讼进行可能的方可适用羁押,但证明标准较一般案件可以适当宽松.
重罪、羁押、无罪推定、比例原则
D9 ;D91
2013-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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