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3.04.014
对川渝两地基层畜牧领域动物卫生监管渎职的调查分析——以川渝两地制售病死猪肉深入调查为据
病死猪肉能够流入市场并非当前刑事立法完全无法打击该行为而是相关食品监管者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调查显示基层畜牧管理制度滞后、防疫检疫人员消极应对工作、基层动物检疫工作被承包后检疫人员为谋取经济利益纵容病死猪肉进入市场.为此,应当完善基层畜牧管理制度、加强动物检疫行政执法机制建设、修改食品监管渎职罪、检察机关应加强并调研提前介入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渎职行为预防机制.
病死猪肉、基层畜牧管理、动物卫生监管渎职、预防机制
F12;TE2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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