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2.12.001
阶层体系下正当化情状错误问题的困境与破解
正当化情状错误应当归属于事实错误的范畴.从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性要求出发,构成要件的故意规制机能在解决正当化情状错误问题中应有一席之地.较之于行为无价值论,结果无价值将故意、过失作为责任要素对待的立场更有利于正当化情状错误之下恶意共犯等问题的妥当解决.
正当化情状、故意、构成要件、责任
D92;D9
2013-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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