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2.01.015
论被害人的确认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确认标志着实体被害人向程序被害人的转化.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虽是法定的当事人之一,但却并不享有起诉权.这就导致了实务中被害人身份确认的困难和混乱,并导致被害人诉讼地位的证人化.构建专门的被害人确认程序,才能从立法和形式层面给予被害人与其他当事人同等的程序保护,确保被害人诉讼权利的落实,并促进被害人民事权益的实现.这一程序构想涉及确认被害人的主体、时间、方式和证据条件等多方面的内容.
实体被害人、程序被害人、公诉案件、确认程序
D9 ;DF7
浙江省教育厅课题“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双轨模式”Y200909604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