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令的法律性质及其改革方向
《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禁止令可以分为管制中的禁止令和缓刑中的禁止令.由违反两种禁止令的差异化制裁模式决定,禁止令是一种对犯罪分子兼具刑罚性和非刑罚性的综合性处遇制度.禁止令的直接法律功能是“管制执行”的绳索与“缓刑考验”的规则,间接法律功能是刑罚执行或者缓刑考验期间的资格禁止,并与前科形成法律效应上的呼应.禁止令的短期改革方向是增设假释中的禁止令,远期改革方向是摆脱现有刑种与刑度的束缚,独立为真正的资格刑.
禁止令、处遇措施、改革方向、资格刑
D92;D91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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