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污染的刑法调控
近年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其中相当一部分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犯罪,但我国刑法对此却缺乏相应具体罪名予以规制.既有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于打击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行为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污染海洋罪应当走到前台,纳入立法.这既是严密刑事法网之需,也是国际趋势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必然要求.在海洋环境污染的刑法调控中,执法环节亦不能忽视.
海洋环境污染、刑法调控、执法完善
D92;D91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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