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数理论体系化:反思与重构
传统罪数理论体系坚持犯罪构成标准,并以此作为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但犯罪构成标准其实已经被传统理论本身所架空,这也是传统罪数理论体系混乱的根源所在.重构罪数理论体系,需要以“充分但不过度评价”为标准及逻辑起点,以罪数判断的三个阶段为主要内容,同时在具备实质合理性的前提下,对一罪进行类型化.
罪数理论、体系化、充分但不过度评价、类型化
D92;D91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8-34
罪数理论、体系化、充分但不过度评价、类型化
D92;D91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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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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