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判处缓刑案件实证调研报告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主要适用干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前者属于程序性的强制措施,后者则是实体性的处罚手段,从立法例上考量二者之间并不具有天然的因果关系,但从司法实践中看,二者间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取保候审时要考虑缓刑判决的预期,而作出缓刑的决定以前法官往往考虑是否是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这种公安机关强制措施考虑法院的判决、法院判决受制于公安机关强制措施的"潜规则"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得对缓刑的追求转变成对强制措施是取保候审进行"投资".本文通过对取保候审、缓刑的运行现状的总结、特点的分析及二者间的实际联系的探究,得出取保候审在实践中的轻罪化、实体化、金钱化.缓刑在实践中的功利化、虚无化等结论,并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一是进行权力化改造,规范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及程序;二是延伸检察职能,将取保候审纳入法律监督的范围;三是推行权力化运作,明确缓刑的适用标准.
取保候审、缓刑、实证研究
D92;D9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0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