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刑事责任罪名的设定分析
我国<反垄断法>中尚没有真正意义上针对垄断行为本身的刑事贵任条款,而基于国内实践中出现的大量社会现实,以及国外纵向、横向经验的考察比较,在我国设定反垄断法刑事责任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日益凸显.在全面分析和考察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当代世界复杂的竟争格局和严竣态势、充分考察我国当前需要控制垄断的其体领城与方向,根据现实需要在反垄断立法层面确定每一大类中的相关行为的罪名,同时要注意在框架上为进一步发展留出立法空间.
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刑事责任
D99;D92
2011-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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