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诉人阅卷权研究
近期我国法学界就被追诉人是否享有阅卷权发生了激烈争论.无独有偶,德国也爆发过被追诉人的阅卷权之争.与之类似,美国就被追诉人的证据开示权也曾展开过大讨论.说到底,被追诉人的阅卷权之争其本质就是利益之争.因此,解决被追诉人阋卷权问题最终也只能诉诸利益权衡.德美两国就被追诉人阅卷权以及证据开示权的争论及其结果,无疑有力地驳斥了我国理论界反对被追诉人阅卷权的各种论调,并为我国从立法上赋予被追诉人阅卷权扫清了理念上的障碍.然而,考虑到我国刑事司法体制的特点,要有效确保被追诉人阅卷利益的实现,还必须革新案卷移送制度、提高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改革诉讼构造以及完善证人保护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阅卷权、证据开示、利益权衡、制度障碍
D92;D91
2010-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