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院列席下级院检察委员会设想
上级人民检察院列席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有利于检察机关内部决策层面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工作力度,发挥检察机关的体制优势,凝聚上下级检察机关的合力,提高地方各级检察委员会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应当依法科学界定上级院列席下级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议案的范围,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赋予列席人员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使这一做法切实可行、取得实效.
上级院列席下级院检察委员会、列席范围、程序、法律效力
DF8;D91
2010-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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