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危险性评估的理性反思
人身危险性能否评估的问题在学界与理论界存在着较大的分歧,正反结论的得出直接决定着人身危险性的现实命运.人身危险性的人格实体是我们进行科学评估的理论前提,人格刑法学的兴起为我们重新认识人身危险性提供了现实契机.评估难的指责不是否定人身危险性能够评估的实质理由,要求评估结果达到精确性的评价标准有待重新审视.对人身危险性的不离不弃并合理对待其评估问题,是我们挖掘其合理价值并予以司法适用的根本.
人身危险性、人格、评估、精确性
DF6;I20
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科学发展观与刑法改革研究"CSL-D0959
2010-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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