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刑事和解制度比较
受世界范围刑罚轻缓趋势的影响,近年来海峡两岸刑事和解制度蓬勃发展.台湾地区采用了立法为先、逐步完善的形式建立了刑事和解制度,其先后设立的缓起诉制度和协商程序是典型代表,刑事和解体现出以司法机关为主导的间接和解特点.大陆地区由于近年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出台,首先带动了实务界和学术界的改革热情,各地区展开了广泛的试点实验,这些实验形式多样,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有待于立法上的完善.
刑事和解、宽严相济、缓起诉、协商程序、恢复性司法、间接和解
DF7;D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规划课题《刑事公诉案件和解制度研究:比较和实证的视角》08JA820026
2010-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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