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是司法实践中最疑难的问题之一.由于缺乏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司法判例中"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多种多样,导致司法的随意和混乱.构建科学合理的"重大损失"认定模式,有必要对司法判例进行实证研究,梳理出相关规律.重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认定模式时,必须要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类型化,即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确定不同的认定模式.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当区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另一方面,应当区分侵犯商业秘密后不同的用途.
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认定模式、司法解释
D92;D91
2010-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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