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减刑案件检察监督权配置的思考
目前,由监狱行使提请减刑建议权,不符合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并且在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监狱提请减刑与法院裁定减刑标准不一致,人民法院减刑裁判权呈虚设状态,减刑案件被监狱提请机关控制的不正常现象.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将提请减刑案件的启动权归由人民检察院行使.
减刑、罪犯、检察监督
D92;D9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理论与实务》课题项目号GJ2007D04
2010-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1-95
减刑、罪犯、检察监督
D92;D9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理论与实务》课题项目号GJ2007D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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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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