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刑事和解实践模式考析——兼论人民监督员介入刑事和解的可行性
随着刑事和解实践的逐步深化,诸多制约刑事和解发展的瓶颈问题也不断凸显,如何破解这些问题,构建一个有旺盛生命力、程序规范并有湖南特色的刑事和解实践模式,需要在指导思想上重新认识刑事和解制度的政策和法治结构功能、建立科学配套的刑事和解办案质量考核考评机制、科学合理设计刑事和解办案程序、引入第三方参与的民主司法机制、提升和解公信力等四个方面探索深化.
刑事和解、实践模式、人民监督员制度、民主司法
DF7;D92
2010-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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