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改革研究
监管场所具有封闭性、隔离性特点.深化派驻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改革,应注意抓好完善立法,拓展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发现刑罚执行中违法犯罪的路径;建立健全监管场所上位对下位、相对独立的派驻检察监督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一体化侦查机制,突出检察机关的刚性监督作用;强化派驻检察人员业务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工作机制、改革
D91;R75
2010-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1-84
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工作机制、改革
D91;R75
2010-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1-8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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