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理论:刑法谦抑精神之载体——剖解德日刑法学犯罪论体系
犯罪构成理论在其价值定位上应当成为刑法谦抑精神的载体.德日刑法学犯罪论体系通过入罪与出罪双向功能的配置,借由社会相当性、可罚违法性和期待可能性三项犯罪阻却原理的设置,构成对刑法谦抑精神的实体内的程序关照,实现了对国家刑罚权的立体式动态化制约,对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改造完善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德日刑法学、犯罪论体系、刑法谦抑精神
D92;D91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6-21
德日刑法学、犯罪论体系、刑法谦抑精神
D92;D91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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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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