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因应腐败犯罪之良策?
求助于常规的反腐手段,似无法突破"越反越腐败"之怪圈.而作为法治例外与补充的赦免制度,具有缓和矛盾、彰显德政、荡涤旧痕、与民更始之刑事政策价值.只要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考量,能够在整体上取得有益于国家与社会发展之功效,依法适时对腐败犯罪行赦亦未尝不可.当然,赦免只是因应腐败犯罪不得已而为之的非常规手段,只有辅之以官员财产申报等相关配套制度,才能真正开创反腐败的新纪元.
腐败犯罪、赦免、大赦、配套制度
D92;DF6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现代赦免制度重构研究"06CFX029
2009-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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