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检察机关实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正当性

引用
我国目前在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实施机构的选择上,主要有法院主导、专门机构主导、检察机关主导、司法行政机关主导、民政机关主导、多机关共同主导等六种模式.上述六种模式各有自身的优劣,但相对而言,检察机关主导模式有较多的优点,其可能出现的问题也是可控的.因此.我国以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机构是较好的选择.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机构模式、利弊、正当性

D92;D91

广州市检察机关2008-2009年度检察理论重点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2009-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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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法杂志

1007-9017

11-3891/D

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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