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抢劫还是盗窃——"客观→主观"刑事案件分析思路之提倡

引用
犯罪的本质在于侵犯法益,没有对(相应的)法益造成侵犯的行为不得认定为(相应的)犯罪.基于此,对刑事案件应当坚持"客观→主观"的分析思路.由于盗窃罪的保护法益仅为财产权,而抢劫罪的保护法益包括财产权与人身权,所以,认定行为究竟成立抢劫罪还是盗窃罪,不能仅以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为依据,而更应注重考察:行为在客观上对财产权造成侵犯的同时,是否还侵犯了人身权利.

抢劫罪、盗窃罪、财产权、人身权

DF6;D92

2008-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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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法杂志

1007-9017

11-3891/D

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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