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罪中犯罪所得物赃物性质的丧失
在赃物犯罪中,犯罪所得物并非任何时候都始终保持赃物的性质.在某些情况下,犯罪所得物会由于发生一定事由而丧失赃物性质.这些事由主要有:归还被害人或者被司法机关追缴,因即时取得、加工、附合、混合或者放弃返还请求权、撤销权等而丧失所有权.这些事由一旦发生,犯罪所得物就丧失赃物性质,此后对该物的处分行为不再构成赃物罪.
犯罪所得物、赃物性质、赃物性质丧失事由
3
D9(法律)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0-57
犯罪所得物、赃物性质、赃物性质丧失事由
3
D9(法律)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0-57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