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7.06.009
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质疑
作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认知活动,就其性质而言,证明首先属于人们主观对客观发生的社会事件的一种认识,因此必须遵循认识论的普遍规律.证据其实是承载案件事实信息的载体,证据的本质属性也只能是关联性,具体指关联性中体现出案件事实的信息性.证据的概念过于强调证据的客观真实,应将证据重新定义.证据的证明力在于其能形成相互关联的证明链条.证据可以承载事实的真实信息,也可以承载事实的虚假信息.
证据、事实、载体、客观真实
D9(法律)
2008-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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