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7.05.015
法、意辩诉交易制度比较研究——兼论美国经验在欧陆的推行与阻碍
近几年来,辩诉交易程序在欧陆出现了"普适化"的趋势.1989年,意大利在<刑事诉讼法典>中引入了意大利式的辩诉交易制度,成为欧洲大陆第一个引入辩诉交易制度的国家.2003年6月,意大利立法者为进一步实现"诉讼经济"的目的再次扩大了辩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研究表明,这一修改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卓有成效.2004年3月,以固守自身法律传统著称的法国也设立了"法式辩诉交易制度",即所谓的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这意味着辩诉交易制度已经跨越了法系的界限,全面实施于欧洲大陆的各个主要国家.辩诉交易的普适性并不意味着各国的辩诉交易程序整齐划一.事实恰恰相反.意大利和法国在辩诉交易程序的设计上大不相同,也与辩诉交易"来源国"美国差异极大.这充分说明了美国经验在欧陆的推行时面临着诸多阻碍,也产生诸多变异.
辩诉交易、立法技术、美国经验、阻碍
D9(法律)
2007-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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